学习教育

认检普法 “头顶上的安全”谁来担责?

作者: 管理员
时间:2021-09-30

高空抛物有多可怕?

有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案情经过:

2020年6月3日23时,平凉市崆峒区群众报警称:其居住的小区内有人从楼上将酒瓶,凳子等物品从楼上扔下,砸中楼下的两辆轿车,造成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崆峒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进行勘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依法传唤到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当晚,因心情压抑,自己在家砸东西发泄,确实将一把方凳、三个酒瓶从阳台窗户扔到楼下,并称自己发泄完,就后悔了。随后,警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陈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小编说法:

根据2020年5月28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本案中,陈某因个人心情压抑,将方凳、啤酒瓶等扔到楼下,值得庆幸的是,当时楼下并无行人经过,若有行人经过,后果不堪设想。虽然事后陈某有悔过心理,但他对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警方随后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罚金。

高空抛物,近年来频频发生,高空抛物已经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为有效预防、遏制和依法严惩高空抛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高空抛物”行为首次入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明确:对于高空抛物犯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高空抛物,已经进入了民刑共治的新时代!

 

高空坠物如何防范呢?且看以下分解

高空抛物,不仅发生在隐秘的角落,还发生在光天化日的大街小巷,那么我们如何防范高空坠物呢?真要像网友所说,出门就戴安全帽吗?

小编认为,首先快速走,在经过高楼的时候,不要低头玩手机或者跟朋友聊天,最好先抬头看看,然后快速通过。其次绕道走,如果你看到高楼的雨棚上面有很多垃圾,那么有可能楼上居民的素质不算太高,随时有可能高空抛物,赶紧绕道走吧。

高空坠物它的身影仅仅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吗?答案当然是No。在工作中,我们的员工常常与高空作业平台、大型车辆打交道,那么小编在这提醒大家,工作时,随身携带的检验设备一定要看护好,提高警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信息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

【注释: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具体适用请以法律法规为准】

 

撰稿:高梦洁(中机检测)

编辑:熊一(董事会办公室)